【本報訊】早前立法會大會上多名議員炮轟電訊服務的營運模式,批評它將政府的“特許資產” 變成自己的“獨享資產”,是真專營假開放。澳門電訊行政總裁潘福禧回應,公司只是提供服務,並非將“特許資產”借給其他營運商,使用與否是營運商自己的選擇。
有聲音指,澳門電訊專線服務收費貴,操控市場價格。被問及澳門電訊會否公開帳目以示清白, 潘福禧表示沒必要。
潘福禧接受採訪時表示,我們工作的流程和帳目都受政府專業團隊監管,為甚麼要貿然將所有帳目公開?我沒做過、澳門電訊也沒做過任何見不得光的事,攤開所有東西雖可證明我們公平,行得正站得正。
關於特許合同應否作中期檢討,潘福禧表示會配合政府的決定。
“水魚合同”政府爲什麽會簽?究竟誰負責?
澳門政府與澳門電訊的特許合同引 起坊間熱議,這個特許合同即將在今年底到期,如沒有嚴重的違規就會自動續約五年。政府要解約的話,就要賠錢30億。這一份“水魚合同”政府爲什麽會簽?公帑用來賠錢,究竟有沒有人負責?
2009年政府與澳門電訊有限公司簽署《公共電信服務特許合同中期檢討公證合同》服務專營權在2011年屆滿後,電訊服務在2012年全面開放,澳門電訊繼續以非專營模式經營電訊服務為期5年至2016年,到期後自動續期5年至2021年。有議員形容該合同是“不公平條約”,質疑政府在涉及公共利益的決策上馬虎處理。
澳門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表示,合同是他上任前簽訂,目前只想解決問題,又稱要判定嚴重違反法律法規不容易。
有團體調查上網收費,發現澳門的收費比珠海香港,甚至台灣都高。團體批評澳門的電訊服務收費高、質素差,原因是電訊公司一家獨大,長期獨享特許資產經營權。
坊間戲稱澳門政府經常簽“水魚合同”,早前還有巴士服務,有線電視服務,甚至是延期超預算的輕軌項目,澳門政府所簽的合同,對方沒若沒提供完善服務,分手就要用公帑,賠償高額的“分手費” 納稅人的公帑就在一次次的糊塗賬中被白白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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