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總:土地制度非話修就修
【本報消息】街總表態支持特區政府按照《土地法》條文規定處理土地問題,街總社會事務委員會主任陳家良坦言,尤其在澳門小城,土地資源彌足珍貴,有關土地的管理制度必須嚴謹,容不下朝令夕改的兒戲,不是某些人“話修就修”。
陳家良認為,過去的土地管理制度自澳葡時期開始就存在不少問題,自由裁量權用到盡,土地批給、規劃、發展等好多來龍去脈不清晰、不透明,批出的土地囤積居奇、逾期不發展,尤其在地小人多的澳門,更要珍惜土地資源,完善制度管理。
他支持新《土地法》是修法過程很嚴謹的法律,經過社會諮詢、長時間討論,完成立法程序並上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今即使要修法,也應該同樣嚴謹,必須獲得社會共識,不是某些人話修就要修。況且法律生效僅兩年,至今才有一幅土地被中院駁回承批人上訴,意味着政府可以收回,但馬上又話要修法,形同動搖依法治澳的核心價值,予人感覺立法工作非常兒戲。
至於新《土地法》被發展商控訴對歸責問題非常不清晰,陳家良稱,無論新、舊《土地法》對“時間”問題都有兩條線,超過廿五年的批租期不發展則土地必須收回一直都是死線,“正常來講,不可能廿五年都無法完成發展”,發展商如果堅持“無問題”,可以訴諸法院解決。無論如何,法院判決比任何個人的理解和決定更公正、更有說服力,這也是一個完整的法治體系中的一環,不容有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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