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置換土地過程部分情節誇張
李靜儀促司法部門介入調查
議員李靜儀形容益隆炮竹廠土地置換過程不合理情況令人震驚,質疑事件中是否有其他人存在違法或不當行為,甚至不僅是報告中所指的“嚴重瑕疵”,認為廉署及司法部門應參與調查,並對相關責任人作出處分,以體現《土地法》或行政部門應有的權限與合法原則。
李靜儀昨日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廉署調查報告顯示在益隆換地事件中衆多的失誤與不合理情況,形容公衆對事件感到震驚,難以接受一宗土地置換的處理過程可以如斯混亂。
外界關注後續調查
報告清晰指出,土地的置換中包括溢價金等衆多問題出現嚴重的瑕疵,過程中出現的《承諾書》作為反映政府是否有地債的要件;置換過程中無論時任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權限要件、形式要件以至程序要件,均不符合法律要求。李靜儀表示支持政府依法處理事件,包括《承諾書》已不會產生約束力,政府對有關協議不會有任何批地負擔。
置換過程中部分情節誇張,有關公司原來所持有的私人土地面積祇是一千六百五十五平方米,但置換的土地與其本身土地價值相距甚遠,非等價置換,且置換的土地面積超大,是整個益隆炮竹廠面積的數倍。她肯定廉署在今次事件中深入調查與發現問題所作的努力,但外界最關注政府將如何依法處理後續的調查工作,正因為置換土地中所謂要件《承諾書》,本身已違反法律,必須按照法律的規定,在政府權限範圍內處理。
報告反映出特區政府以至廉署本身,必須全面跟進調查今次土地置換事件中存在的違法行為,包括是否有其他官員或公職人員在職務上出現的行政違法或失當情況。亦因為《承諾書》中的表述,是以整個益隆炮竹廠無條件、不帶負擔交還特區政府的方式置換,但實際上益隆炮竹廠本身大部分為國有土地在內或無主土地,在這種情況下,當時工務局並非完全不知情,文件中已提及工務局考慮益隆土地價值時,祇是對私人土地的部分作出衡量,但到最後《承諾書》中是以整個益隆炮竹廠面積計算。
不只是“嚴重瑕疵”
她質疑事件中是否有其他人存在違法或不當行為,甚至不僅是嚴重瑕疵問題,而是有其他違法行為存在,必須深入調查,並處分相關責任人,確保體現《土地法》或行政部門應有的權限與合法原則。報告亦揭示整個批地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認為廉署及司法部門應參與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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