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馬線前急剎老人受驚跌倒後不治
司機過失殺人罪成
【本報消息】八十二歲婆婆約兩年前過斑馬線時,被一輛急速剎停在面前的電單車嚇倒,頭顱着地,送院搶救十四日後死亡。初院昨裁定肇事司機駛近斑馬線時未有適當調整車速,行為與受害人的死存在直接必然的因果關係,判司機一項過失殺人罪成,判監兩年,緩刑三年,禁止駕駛兩年,由保險公司支付一百四十六萬八千多元的財產及非財產損害賠償給受害人家屬。
案情顯示,二○一四年十月十六日上午約十時,被告楊某駕駛電單車駛至沙梨頭海邊街近大興街交界的斑馬線,險些撞倒八十二歲高齡的李姓婆婆,導致她受驚跌倒,頭顱着地,送院後十四日因腦出血拼發肺炎喪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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