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初級法院繼續審理交通事務局運輸管理處前處長盧毅華涉嫌受賄案,第5被告、聯合泊車管理有限公司前經理梁潤輝供稱公司幕後出資人是案中第3被告、商人陳枝彪,曾指使他開出合共300萬至400萬元支票,兌現後交回對方。
原選擇不作供的陳枝彪在庭上打破緘默,否認曾指示梁潤輝開支票,但在合議庭法官審問下,陳枝彪承認曾給予第2被告、交通事務局前一等技術輔導員潘毅100萬元。但辯稱是“求神拜佛",希望自己經營的新威信清潔物業管理公司在停車場管理中標,只算投資未必有回報。合議庭主席簡靜霞當場指行為已屬行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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