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市過熱城 先徵房產稅
【中新社三亞廿二日電】全國政協委員、中國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原所長賈康指出,房地產稅作為一種地方稅,在走完立法程序之後,可以選擇先後實施、分城實施。在一些房地產市場過熱的一、二線城市,可以選擇先行實施。
賈康在博鰲 · 21世紀房地產論壇第十六屆年會期間接受媒體採訪時作出上述表示。雖然全面開徵的步履艱難,但房地產稅的徵收一直是近年來中國社會的熱門話題。有聲音認為,房地產稅一旦全面開徵,會削弱“去庫存”的效果。因此在庫存壓力減輕之前,應該放慢房地產稅在全面推廣的速度。
或先收交易環節稅
北京師範大學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鍾偉在同一論壇上指出,目前中國三四線城市正在艱難去庫存的過程中,這一階段可能需要3至4年時間。因此,官方涉房政策不會輕易冒險。“讓我們暫時忘記不現實的房產稅,而是考慮交易環節稅費、個稅、遺產稅等問題。”鍾偉說。
這一說法不無道理。儘管商品房待售面積已連續多月下降,但三四線許多城市仍面臨很大的庫存壓力。國家發改委新聞發言人趙辰昕在近期指出,當前中國房地產調控的主基調依然是去庫存。
市場普遍認為,房地產稅一旦開徵,將對過熱的中國房地產市場,特別是投資性需求形成極大的抑制。
農民工住屋去庫存
不過,賈康指出,應該加快房地產稅立法和實施。一線城市及南京、廈門、合肥等熱門二線城市已經具備開徵房產地稅的條件。而且房產地稅還有助於當地平抑市場,防止房價過快上漲形成泡沫。
至於三四線城市面臨的去庫存難題,則需要讓大量農民工在當地住有所居。“這就需要利用如共有產權、公租房等方式減輕購房者的壓力,有條件的還可以適當用一些金融槓桿。”賈康表示。
賈康認為,房地產稅是財稅配套改革的一部分,也是稅制現代化的必經之路。對於任何一個市場經濟國家,不動產稅的問題都是無可迴避的。因此,開徵房地產稅要放在更大的角度去看,不要因為短期的、局部的困擾,而抵觸房地產稅的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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