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男子證同涉兩案
棄置爆竹案再拘廟宇主管
【本報消息】上月涉在黑沙水庫附近棄置大量爆竹被捕本澳男子,治安警經調查懷疑他還涉及同月西望洋斜坡棄置爆竹案,另外拘捕多一名與案件有關的廟宇主管,兩宗棄置共發現九十四箱爆竹,相信有人走私來澳後“滯銷”而棄置。
走私滯銷棄置
被捕兩人分別姓關,二十多歲,本澳居民,報稱售貨員;姓馮,六十多歲,本澳居民,報稱從事廟宇主管。涉禁用武器及爆炸性物質罪被移交檢察院處理。
上月二十一和三十一日,治安警接報先後於黑沙水庫山坡及西望洋斜坡兩處,發現共九十四箱裝有約四千八百七十二萬頭爆竹被不法棄置案件。經調查於上月二十八日成功拘捕涉案關某,當時有人供稱較早前在內地透過一香燭店職員購買六十多箱爆竹,對方於去年十二月至今年一月,分六至七次協助分批偷運來澳,送至關某在夜呣前巷的住所,其後於今年農曆新年非法向客人出售。賣剩約五十箱後一直存放家中,直至上月二十日棄置爆竹於黑沙水庫,翌日被途人發現。
男子受托處理
警方進一步調查,發現關某與西望洋山坡爆竹案有關,再邀請他返局問話。關某供稱受涉案馮某委托,清理存放廟宇雜物和爆竹,警方於前日成功在本澳查獲馮某,現正進一步調查。
治安警再次呼籲,公眾以任何形式持有或不法處理具爆炸性物質均可能觸犯刑法典,為免危害自身及公眾安全,切勿藏有任何危險物品。同時呼籲公眾、各商業場所負責人切勿非法進口任何可燃爆竹及煙花等或可引致燃爆效果的危險物品,違法者將會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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