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金融業認為現行法律未能配合本澳發展特色金融。金融從業員協會會長曾鳴岐表示,政府希望打造特色金融平台或服務平台,但澳門現行金融法律,未能夠配合世界發展或滿足業界要求。例如銀行服務,來澳資金的投放、儲蓄或投資規管很多。
澳門金融學會管理委員會主席潘志輝認為個別法律需要更新,才能配合業界發展。他表示,學會為本澳金融業培養人員,提升他們的專業知識,間接為發展特色金融提供技術支援。他表示通往修讀金融學生畢業後都到香港工作,近幾年看到不少年青人留澳工作。
金融管理局、金融情報辦公室與金融學會,聯同本澳 7個金融業團體首次合辦的金融宣教活動於星期六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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