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11月11日電】香港特區政府再次向立法會提交《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草案》,建議訂立發牌制度規管私營骨灰安置所,確保它們符合法定和政府規定,加強保障消費者。
有關條例草案11日刊憲,將於11月23日在立法會首讀和二讀辯論。
香港特區政府食物及衛生局表示,2014年6月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經過35次會議,政府與立法會法案委員會就547項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達成共識。但由於議員對另一條例草案「拉布」,骨灰龕條例草案最終未能恢復二讀辯論。
根據《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草案》,政府將成立私營骨灰安置所發牌委員會,規管私營骨灰安置所的營運和管理。私營骨灰安置所必須獲發牌照、豁免書或暫免法律責任書才可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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