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議員施家倫關注海一居問題,行政長官崔世安昨日重申須待法院最終判決才可處理海一居事件。特區政府必須依法辦事,要等待司法上訴的最終裁決,才能訂立解決方案,處理相關問題。
議員施家倫昨日在施政報告答問會上提出公屋及海一居問題,包括官員需主動協助海一居業主。施家倫指出,行政長官高度重視的海一居問題,糾纏至今,發展商沒善後方案,政府專案小組亦沒與小業主坦誠溝通。
崔世安就“海一居問題”回應。他表示,政府十分關心相關小業主,自事件發生後一直密切關注事件進展,政府團隊做了大量的工作,3位司長就稅項、土地,以及如何處理將來土地判決公佈後的相關問題等,內部作出了很多分析及研究。
崔世安稱,早前終審法院的裁決,只針批示的保存措施作出決定,並不是針對撤銷批示的司法上訴的最終決定,這部分的司法上訴依然在法院審理中,特區政府必須依法執法,所以必須等候法院裁決,裁決公佈前,政府不可能向小業主提出保證。政府不是不想去解決,但一定要依法,政府的團隊曾向檢察長徵求法律意見,得到回覆:新《土地法》內的25年期限是很明確的。行政長官也無權在這方面作出決定。
促政府牽頭與海一居各方會談
海一居業主聯合會一連兩日在立法會大樓外集會陳情,希望政府監管保利達洋行資產,防止其轉移,協助小業主追討損失。議員施家倫昨日再到現場瞭解情況。他建議政府盡快成立聯合工作小組,協助小業主解決問題,保障小業主應有權益。
施家倫表示,海一居事件發生至今,政府沒具體行動,小業主很徬徨。15日他與議員陳明金、宋碧琪一起在現場瞭解,海一居小業主希望政府提出保障小業主權益的方案,提供適當的法律諮詢和協助。
施家倫表示,在協助處理摩爾廣場和時代廣場個案時,看到珠海公檢法工作小組積極主動推動三方會談,值得本澳借鑒。他建議政府不管現時是否有方案,盡快成立聯合工作小組積極推動海一居小業主與發展商座談,推動海一居問題解決,保障小業主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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