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澳葡語國交流達五合作共識
在今日舉行的廣東省人大、澳門立法會與葡語國家地方議會交流會上,各方審議通過了《會議紀要》,達成五項合作共識。
人員交流促進經貿
一是加強地方人大與議會之間互訪與人員交流,搭建經常往來互動平台。推動省、州、市議會議長、政府首長等地方高層間的互訪,推動互利合作。加強廣東省人大、澳門立法會與葡語國家地方議會的交流,促進相互在立法、監督等領域的交流探討、互學互鑒。
二是推進經貿合作。加強廣東省、澳門與葡語國家有關省、州、市政府經貿部門、工商組織和行業協會的相互交往和聯繫;建立雙邊企業家互動合作機制,對準合作契合點,深化基礎設施建設、石油、天然氣、核電、通信、機電產品和農業等領域務實合作;發揮澳門的中葡商貿服務平台作用,相互組團參加對方機構主辦的重大經貿活動。同時發揮廣東自貿試驗區優勢,將廣東自貿試驗區作為葡語國家企業進入中國內地發展的重要選地,以與會葡語國家為橋樑,引進更多葡語國家企業進駐廣東自貿試驗區。
教育聯繫旅遊合作
三是加強教育交流合作,建立教育行政部門聯繫,促進信息互通共享。鼓勵、支持高校間開展學生交流、教師培訓,合作科研、合作辦學、葡語/漢語教學等方面合作。鼓勵與會葡語國家派出學生到粵留學。鼓勵和支持高校間對口院系(學科)建立聯繫和互動機制,相互引進所需人才,互派專家學者,建立合作型智庫機構,聯合開展學術、理論及實務研究,促進雙方高校建立實質性科研合作關係。
四是關於旅遊合作方面,深化各方旅遊主管部門間的溝通協調機制,邀請葡語國家旅遊業界代表來粵澳考察旅遊資源,舉辦專題推介會,進行具體對接。粵澳聯合赴與會葡語國家進行粵港澳“一程多站”精品旅遊線路宣傳推介,結合外國人一百四十四小時便利簽證的政策,吸引更多遊客來粵港澳旅遊等。鼓勵各方有實力的旅遊投資商參與對方旅遊資源、酒店等旅遊項目開發。
五是建立後續落實機制。為落實上述共識,與會各方努力建立日常工作聯繫窗口,及時溝通有關信息,建立暢通聯繫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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