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逸先生,
何超明1970宗罪行的案件終於開庭、大快人心!這一段時間社會上有不少聲音、“怎麼這麼多罪呀?是不是真的呀?是否‘欲加之罪呀’?"。其實何超明的罪行罄竹難書、遠不止外判工程。 更為惡劣的是“無罪迫害"、“有罪不究"、製造司法黑暗。
2013年理工學院黃××涉嫌偽造文件及詐騙24萬贊助款項。廉署偵破該案、並移送檢察院處理。政府新聞局、澳廣視、本澳各大媒體,甚至香港媒體均有報導。貴報2013年8月23日曾有“研究學會理事長涉騙資助 廉署揭發案移檢察院處理"的頭版新聞報導。然而、李院長與何超明是老友鬼鬼、拍膊頭搞掂這件事。此案證據確鑿,被廉署2013年工作報告之“反貪工作”部分列為“個案四”。然而何超明輕而易舉地將這個要案“歸檔處理"。不難想像、何超明治下的檢察院15年間有多少這樣的荒謬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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