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檢察長何超明受審時稱行政法務司長陳海帆曾致電他推薦親屬入職檢察院。行政長官崔世安認為,在社會倫理道德標準上,官員應比一般人更高。行政法務司長陳海帆承諾今後會做得最好,以更高標準要求自己,歡迎社會各界監督。
長官崔世安昨日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他從沒致電政府部門推薦親屬,他“唔中意打電話”。
崔世安表示,他聽取了法律顧問的意見,此事是終審法院審理案件期間提及的內容,特區政府尊重司法獨立,案件正處於司法階段,行政長官不宜評論有關問題或表達意見。目前他不會回答涉及案件的問題,審訊結束後,歡迎傳媒再向他提問,他本人樂意回應。
崔世安稱已知有人就此事件提出了正式的投訴,投訴將按照既定程序處理。至於司長陳海帆,她早前已分別透過司長辦公室和親向傳媒回應了事件。
崔世安指出,澳門社會很小,不少人的家族在澳門生活了幾代,彼此相識相知相交,怎樣判斷 (陳海帆致電檢察院推薦親屬) 十分困難。崔世安稱,他的家族 6代人在澳門,認識很多人,在個人操守上,尤其當主要官員需更嚴格自我檢討,他也盡量去做,但不可能“出街時話暫時這5年我唔識你”,人總有自己的界線和崗位,除守法守規,社會倫理也有自我的標準,這標準未必是法律規範,但官員應比一般人更嚴格。
關於公務員招聘,崔世安表示,特區政府成立至今,除了實施委任制度外,也逐步推行中央招聘制度,雖然實施過程中遇到很多困難,但今屆特區政府繼續檢討和優化中央招聘制度,近期招聘公務員,推行統一管理開考的新制度,體現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希望有志服務特區的澳門人,透過這制度投身公職。
談及官員操守問題時,崔世安稱,特區首長和特區官員,自我要求和檢討必須更嚴格,擔任公職時,除了最基本會的守法守規外,在社會道德操守和倫理上,也存在自我的標準和界線,他本人對自我有更高要求,也在盡力去遵守。
檢察長葉迅生稱,他沒有接過類似的電話,若他接到電話必依法辦事。他稱,理解澳門社會人際關係密切,如互相推薦、依法辦事、按合理規程招聘人員,他相信是正常的。至於陳海帆親屬的身分和職位,葉迅生稱暫時毋需太強調他的身分,“是 1位檢察院員工”。
陳海帆:今後對己要求更高
行政法務司長陳海帆則重申,是因為有適合人選才會推薦。“人生有各個階段,過去的事情發生了我要面對,今後一定會做到最好。"陳海帆沒回應是否會就事件道歉。
被問及有人向行政長官投訴她的行為,她稱目前未收到任何指令,政府未有就事件對她採取任何措施,她會繼續履行職責,做好自己的工作。
陳海帆稱,她曾收到其他人的推薦,會視乎被推薦人的資歷及經歷是否適合被推薦的職位。她強調,在法律允許下才引薦適合人才,不會打破公開招考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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