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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民署聯合行動保食安

2016-12-21 04:16
  【本報訊】為保障市民健康,毎年冬至及農曆新年前夕,海關聯同民政總署進行〝食品安全冬防行動〞,防止走私鮮活食品流入本澳。
  海關行動管理廳與民署食安中心於十二月十三日至十九日,在本澳市內採取聯合行動。期間分別查獲本澳八間食肆、一個非法擺賣的流動攤販及兩名食材收集者,涉嫌銷售及走私未經檢疫鮮活食品,共檢獲鮮肉八公斤、已宰雞二十五隻、已宰鴿四十隻、瓜菜三百三十五點二五公斤及加工食品五十一點五五公斤。
  民政總署將根據《食品安全法》相關條款,對上述食肆、攤販及食材收集者作出起訴,如構成犯罪,最高可被判處五年徒刑或被科處最高六百日罰金;如相關行為僅構成行政違法行為,將可被科處澳門幣五萬元至六十萬元的罰款。
  海關將續與民政總署合作,巡查本澳食肆及販賣食材地點,打擊非法走私食材活動,保障本地區食品安全。海關呼籲,市民若發現有食肆購買來歷不明的肉類、家禽作為食材,或有懷疑非法肉類、蔬菜收集點時,請致電海關熱線舉報,電話:2896 5001。
  另外,本月十九日在進行食安聯合行動期間,海關行動管理廳人員在北區即場協助處理一宗店舖盜竊案,一名男子偷竊某蔘茸海味店之海味包後逃走,關員聞訊隨即追捕,截獲一名本地中年漢,即場起回被盜竊的海味包。涉案男子事後被帶返海關總部調查,海關將以盜竊罪作出起訴,並移交檢察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