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前日,珠海警方召開新聞發佈會,公佈出台戶籍新政措施。包括市外戶口准入條件更寬鬆:10類人才可直接核准入戶;夫妻投靠不再有結婚滿5年的限制;父母投靠子女不再有年齡和身邊有無子女的限制,只要在珠海有子女的,就可申請投靠;合法在珠海就業5年、夫妻、父母、子女都可以直接落戶。
2016年12月29日,珠海市人民政府正式印發《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珠府【2016】134號)。新的戶籍政策無論是准入條件,還是入戶管道方面都作出了前所未有的調整,市外戶口准入條件更加寬鬆,入戶管道更加豐富,戶口遷移政策體系更加完善。
據悉,珠海主要戶口遷移政策調整包括:一是優化人才入戶政策。《珠海市人才引進核准辦法》將於2017年3月1日起實施,屆時,珠海市機關事業單位以外的用人單位從市外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留學回國人員、符合條件的大專以上學歷人員等10類人才,採取“直接核准方式”引進落戶。同時,充分發揮用人單位作為人才使用和評價的主體作用,對於不符合直接核准條件,但確屬企業急需的“業務骨幹人員”,開通綠色通道,通過“珠海市政府定年度總量+市戶口准入聯席會議審定”方式引進。新的人才入戶政策更加優化,程式更加簡便快捷,確保各類人才無障礙落戶,將為珠海市實施創新驅動戰略提供有力人才支撐;二是放寬直系親屬投靠。取消婚齡、年齡和身邊無子女等限制。具體政策為:1.父母投靠子女,調整前需要父親滿60歲、母親滿55歲且身邊無子女,調整後對父母的年齡及身邊有無子女不再限制。2.夫妻投靠,調整前需要結婚滿5年,調整後沒有婚齡限制);三是增加基本條件入戶管道。將長期在珠海工作和居住的異地務工人員有序轉為戶籍人口。在珠海市合法穩定就業滿5年並有合法穩定住所,參加社會保險滿5年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均可申請將戶口遷入珠海。
根據《實施意見》的要求,珠海警方正在抓緊開展《珠海市戶口遷移管理規定》(即珠海市政府60號令)的修訂工作,爭取儘早公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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