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管局:境內購匯境外不能買房
【本報訊】據第一財經網消息:二○一七年伊始,從中國外匯管理局獲悉,個人年度五萬美元購匯額度未縮减,但將出現更複雜的購匯流程,以及更嚴格購匯用途監管。報道稱,無論是手機網銀、網點自助購匯機還是網點櫃台購匯時,都需要先填寫一份《個人購匯申請書》(下稱《申請書》)。
在個人客戶購買外匯時,需要填寫《申請書》。申請書上明確,“境內個人辦理購匯時,不得用於境外買房、證券投資、購買人壽保險和投資性返還分紅類保險等尚未開放的資本項目。違者將列入‘關注名單’,當年及之後兩年不享有個人便利化額度”。
相比以往在手機銀行或網點自助購匯機上隨意勾選購匯用途即可使用五萬購匯額度,《申請書》對個人購匯用途開展更詳細調查,分因私旅遊、境外留學、公務及商務出國、探親、境外就醫、貨物貿易、非投資類保險、諮詢服務及其他共九大項。每個大項後面還跟着三四條子項。例如,因私旅遊大項就包含“預計進外停留期限,目的地國家、地區”兩個子項。最多的境外留學大項,包含“學校名稱、留學國家、地區,年學費幣種、金額,年生活費幣種、金額”四個子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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