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昨日一般性通過旅客攜帶現金出入境申報制度法案,全體議員投贊成票。
法案建議,旅客若攜帶超過指定金額的現金和無記名可轉讓票據入境,必須使用紅色申報通道;離境時若被海關人員查問,應申報。否則罰款相當於超出必須申報規定金額的 1%-5%,由 1,000元至 500,000元。
須申報的金額將由行政長官批示頒布。行政會早前指出,金額將定為 12萬元。
海關關長黃有力在立法會引介法案時指出,法案只要求旅客向海關申報,旅客無須改變個人攜帶現金習慣,合法資金流動不受阻礙;法案暫時未列出法案通過後的實施時間,海關會開展普法活動,提升民眾對制度的認識。
此外,立法會全體會議昨日通過宋碧琪議員動議辯論南灣舊法院興建新中央圖書館選址。投票結果為 25票贊成,2票反對,3票棄權。
立法會全體會議否決議員吳國昌動議辯論啟動政制改革,投票結果26票反對,4票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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