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公幹行程成效報告同時公開
韋浩風冀釐定機密內容
【本報消息】政府制定指引,規定須公開公務員出差成效報告。傳新澳門協會籌委會成員韋浩風贊成有關做法,相信可促進官民溝通,並提升出差報告的質量,但有感應明晰何謂“機密”內容,避免部門各自為政。
預期效果常濫用
過往公務員公幹訊息非統一、恆常公開,難免惹出外“吃喝玩樂”的質疑。具三十多年公職經驗的韋浩風表示,出外參加會議、參訪對公務員學習十分重要,部門出差前會先研究,並撰寫建議書供上級審核,對澳門有利才會進行。不過過往並無透明公佈公幹訊息,造成外界猜疑,故絕對有必要推出有關公開指引,從而增加公眾與政府的溝通,減少不必要的誤會。
他指出,公務員出發前會先預支八成公幹津貼,回程後在限期內提交《公幹行程報告書》,才會獲支付結餘部分。有關公幹行程報告只需供上級批閱,內容相對簡略,多以“取得預期成效”帶過,是否以附件叙述公幹成效乃“個人選擇”。新指引強制提交、公開成效報告,相信可優化報告內容,更明確、詳細交代公幹重點成效,以供公眾監督,倡公幹行程報告、公幹成效報告應同時公開。
統籌免重複公幹
指引提到,若有關公幹成效屬“機密”,又或涉及特區安全或刑事調查等事宜,經有關監督實體批准後可免公開。韋浩風主張應清晰釐定何謂“機密”,擔心若部門各自演繹,將許多公幹內容都變成“機密”,將削減指引效用。對於可公開的報告,他建議除政府入口網站外,部門自身網站、微信公眾帳號亦應上載,以加大透明度,為公眾提供更多查閱途徑。同時,若有部門未有按要求在六十天內公開成效報告,負責統計報告的公職局應向特首及相關司級匯報。
成效報告為部門“自我評價”,如何體現客觀性?韋浩風有感,跨範疇難有統一的成效標準,但為免部門“各有各做”,或許司級部門可制訂各自範疇的公幹成效標準,規範達到怎樣的目標時才可出差等。同時,待時機成熟,應統一各部門的公幹地點、目標、方向等,制訂統籌機制,避免各部門就相同內容重複公幹,造成資源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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