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終審法院昨日續審前檢察長何超明被控貪污、濫權案,檢察長辦公室前顧問陳家輝出庭作證。陳家輝稱,他上司檢察長辦公室前主任黎建恩曾說,教員休息室高度機密,前檢察長會先購物後交數。
檢察長辦公室前顧問陳家輝曾是檢察院採購和資產管理綜合管理組前主管。
起訴書稱何超明以公帑租用的皇朝獲多利中心16樓作教員休息室鮮為人知。陳家輝稱,他上司檢察長辦公室前主任黎建恩曾說,教員休息室高度機密,同事不可去獲多利 16樓,他從未到過教員休息室。陳家輝又稱,案中共犯商人黃國威負責休息室的裝修。
控方出示從廣東宜家傢私購買官邸床褥的發票,要求陳家輝確認寫有“檢長支付的,如何支付,透過威公司,用最穩妥方式”的字跡,陳家輝稱是檢察長辦公室前主任黎建恩字跡。他稱,黎建恩經常與他使用“黄紙仔”(便利貼)溝通。有關物品是透過案中商人黃國威的公司支付金額,陳家輝稱,前檢察長購買物品先買,後來才“交數”,沒依採購制度先做建議書待批准,而是已購買再做建議書,人事財政廳亦不知開單過程。助理檢察長陳子勁質問陳家輝這程序是否合法,陳家輝稱,合法不合理,又不肯定黃國威是否在過程中獲利 5%,因為黎建恩指示他不用收回原始發票,無法計算。
至於控方出示如年桔等的植物報價單,陳家輝稱,類似訂購通常由黃國威負責,均收到單據才知道已購買,他相信,用作溝通的“黄紙仔”指示來自黎建恩的上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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