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用公帑招待女性友人 多爲內地空姐
司機代何超明訂酒店
【本報消息】前檢察長何超明涉貪案爆出用公帑支付多名“女性友人”的機票、酒店及膳食費,庭上展示廉署在擔任何超明司機十多年的麥克寧住所搜出的電話簿,載有多名女性電話,大多數在X小姐旁以“紅色娘子空軍”、“紅色”、(空軍)、(前空軍)、(珠海)、(深圳)、(重慶)、(東北)等標註,包括案中重要人物王顯娣(成都)(前空軍)。
麥供稱紅色娘子空軍應是內地空姐的意思,大部分的電話均是何超明提供。
訂房交匙不知誰住
案情指,檢察院七十六次在澳門置地酒店訂房紀錄中,三十六次透過麥克寧名字登記,庭上展示多張以酒店開房及消費單據。麥稱自己一次都冇住過,多數是寫字樓通知他以他的名字登記,叫他取得房卡後交予何超明或其秘書,但實際誰人入住不清楚。珠海怡景灣酒店亦有多次麥克寧登記房間的紀錄,麥稱亦是取得房卡後交何超明,自己並無住過。
女子電話由何提供
檢察院細數多名疑透過檢察院支付酒店、機票等費用的女性名字,麥均一一表示不認識。但在麥的電話簿中,卻有多頁僅以“X小姐”作名字的記錄,如其中一頁寫有紅色陳小姐、楊小姐,均是(紅色)(空軍)作標註。麥承認大部分都不是他的朋友,電話均由何超明提供。“紅色”、“空軍”意思應是內地空姐,但由於電話簿已是十多年前,具體亦不肯定。
檢察院追問何有否透過麥聯絡該批女士與何見面?麥初時強調無,檢察院則指答案與以往口供不同,麥才稱有過一兩次。辯方律師質疑電話簿已是十多年前,酒店房間及消費單據卻是近年,意思是將電話簿中女性名字與開銷紀錄連上,並不合理。檢察院反駁,指當中的王顯娣正是一例。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亦指,雖然電話簿是十多年前,但不等於當中的內容亦停留在十多年前。何超明當場激動稱,“有利我嘅證據就唔畀佢(麥克寧)講,咁唔得,啲內容都已係十幾年前。”
何着三唔應對廉署
庭審結束前,法官再問麥克寧有否聯絡過電話簿中的人士?麥供稱有。但除王顯娣外,冇聯絡過當中的“空軍”。
庭上亦播放一段一五年九月十五日晚上十一時四十五分的五十七秒通話錄音,內容撮要為麥稱收到通知翌日要到廉署接受詢問,何超明則要麥以“唔清楚、唔記得、唔知道”唔好講多為原則作答。但麥克寧庭上否認該電話錄音是他本人。最終庭上重複播放三次,以及岑浩輝提醒作假證供需負刑事責任後,麥始承認,供稱“佢係我領導,故打電話同佢講一聲”,意思為請假。庭上亦問及麥有關竹灣招待所、教員休息室、協助何將現金帶到內地存入何銀行戶口、與懷疑犯罪團伙成員的關係等內容。
無法聯絡部分證人
何超明在證人作供完畢後發言,指訴訟期間遇困難,因教員休息室、竹灣招待所接過的內地客人,包括澳門中聯辦領導和官員,但現職內地官員來澳作供有困難,亦來不了。中聯辦則答覆指已離開澳門的人士連地址都無法提供,令他難以聯絡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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