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申訴中心工作積累一定經驗
柯慶華:公平公正專業處理個案
獲委任為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主席的柯慶華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醫鑑會”會按照《醫療事故法》展開工作,秉持公平、公正、無私原則,以專業角度、操守獨立調查懷疑醫療事故申訴個案。同時,為方便居民了解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運作及所需程序,會設網頁提供相關資訊。
回歸前已從事法醫工作、自○六年起先後擔任醫療活動申訴評估中心委員會委員及主席的柯慶華指出,今次在社會各界、醫務界支持下獲委任為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主席,為對其過去工作的肯定,未來將全職投入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工作中。過去多年在醫療活動申訴評估中心委員會工作的經驗,為評估、處理醫療事故累積一定經驗。但在《醫療事故法》規定下而設的“醫鑑會”,不能與過去醫療活動申訴評估中心工作同日而語,因為“醫鑑會”擁有法律賦予獨立調查權,必須按法律規定獨立調查申請鑑定個案是否存在醫療事故責任。委員會成員會以公平、公正、無私原則,秉持專業操守去處理每一個案,以保障醫患雙方權益。柯慶華表示,當委員商討判斷有關申訴個案具相當複雜性,“醫鑑會”便會按法律規定,邀請本地或外地專家、學者、機構就鑑定工作提供意見及協助。並相信本澳醫務界會理解及支持“醫鑑會”的工作。
柯慶華指出,過去在醫療活動申訴評估中心委員會工作,以處理投訴涉及醫院醫療糾紛居多,私家醫生則相對較少,主要是因為醫院負責處理較緊急、複雜的醫療工作,屬正常情況。
柯慶華強調,向“醫鑑會”申請鑑定的醫療服務提供者或就診者,有關行為必須在本月廿六日《醫療事故法》正式生效後發生,須在知悉可能發生醫療事故之日起一年內提出,並指出構成鑑定標的之事實,同時申請人提出申請時要附上病歷副本及其他有助鑑定工作的文件。為讓公眾清晰“醫鑑會”運作及程序,將會開設網頁供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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