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靜儀:央積金權益歸屬存缺陷
【本報消息】立法議員李靜儀對央積金維持原權益歸屬比例感失望,認為未能保障短期、非自願離職僱員的權益。
日前政府向立法會一常會提交了《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新修改文本,當中權益歸屬維持原有比例,即僱員工作滿三年才可取得部分僱主供款。
講足十年強制無期
李靜儀認為,權益歸屬方案存缺陷,僱員工作滿三年才能取得僱主三成供款,漠視了建築業、服務業、外判人員等工作年期較短的僱員權益,對於非自願離職員工來說亦相當不利。她指出,央積金每月供款不多,需要很長時間才能發揮作用,若再將積存打折,僱員之退休保障會大打折扣,難減輕對社保基金的依賴。
她感嘆央積感討論十年仍未屬強制性,且存在漏洞、缺失。難推動企業加入制度之餘,日後若強制推行時才修補權益歸屬的缺陷,亦會令企業無所適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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