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日繼續討論保安協調辦公室併入警察總局的法案。
委員會主席陳澤武會後稱,政府於上月 23日提交了新文本,新文本建議警察總局向安全委員會提供技術、行政及後勤支援。委員會關注警察總局現有職責及權限能否提供支援。
陳澤武引述政府代表稱,法案若通過,當局將修改 2項行政法規,包括詳述警察總局組織及運作的職權,以及核准安全委員會及保安協調辦公室運作,委員會對此無意見。
陳澤武表示,將於2星期內完成意見書,本月內提交立法會大會細審及表決。為配合這法案,將修改5/2009警察總局組織及運作、33/2002核准安全委員會及保安協調辦公室運作這兩條行政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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