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杭州電】浙江杭州住保房管局2日發佈《關於進一步調整住房限購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自2017年3月3日起進一步調整住房限購政策,包括擴大限購實施範圍、昇級非本地戶籍居民限購措施和增設本地戶籍居民家庭限購措施。
《通知》明確,自3日起,杭州市富陽區、大江東產業集聚區納入限購範圍,即在杭州市區範圍內(包括上城區、下城區、江干區、拱墅區、西湖區、杭州高新開發區(濱江)、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杭州之江國家旅遊度假區、蕭山區、余杭區、富陽區和大江東產業集聚區)統一執行限購措施。
《通知》還調整了非本地戶籍居民家庭購房須提供的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年限要求,要求“自購房之日起前3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2年以上”,非杭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不得通過補繳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購買住房。
《通知》還增設了針對杭州本地戶籍居民家庭的限購措施,明確暫停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農曆春節過後,杭州房地產市場購買需求旺盛,部分投資需求包括外來購房需求重新昇溫,尤其是大江東和富陽等非限購區域,外地投資者購買比例昇溫更為明顯,大江東外地人購房比例連續幾個月高達50%。”杭州透明售房研究院院長方張接認為,此時杭州政府果斷出手,及時而有必要,表明了其堅決維護杭州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發展的決心和信號。
記者瞭解到,杭州在2016年9月重啟限購,發佈土地新政,2016年11月調控再昇級。浙江大學房地產研究中心主任賈生華告訴記者,此次杭州再次調整住房限購政策,加大限購力度和範圍,有助於抑制投資性需求,保護真正剛需。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