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武漢電】本月2日,中國農業部在湖北武漢啟動了2017年長江流域及以南重要流域水域統一禁漁行動,從3月1日0時到6月30日24時,共為期4個月,禁漁區內所涉及的漁船、漁具、漁民上岸,給這些流域水域的大部分水生生物產卵繁殖留足時間。
“今年是中國歷史上首次在長江流域及以南重要流域水域實行統一的為期4個月的禁漁期制度。”農業部副部長於康震在同步執法儀式上說。
此次禁漁範圍涉及長江流域及以南流域水域的21個省(區、市),其中除往年的長江流域、淮河干流外,還增加了珠江、閩江等重要流域,為中國歷史上內陸最大範圍的統一禁漁行動。
農業部長江流域漁政監督管理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表示,調整統一後的禁漁期制度具有地域廣範圍大、時間長力度大、任務重難度大等特點,但對整個水生態保護意義重大。
往年這些地區的禁漁期制度,是分散進行的,這帶來了一些執法困難,同時也影響了生態保護的效果。
“比如說,一條跨省河流,上游開始禁漁了,下游沒有開始;又比如同一種魚類,它是游動的,一些地方禁漁了,一些地方又沒禁,導致產卵繁殖受影響。”該負責人說。
長江是中國最長的河流,它所流經的地區聚集了中國大約三分之一的人口,是中國生物多樣性最具典型性的一條生態河流,擁有多種珍稀特有魚類和野生保護動物。據不完全統計,長江流域水生生物1100種,其中魚類370多種,底棲動物220餘種和其他上百種水生植物。
目前,長江水生生物資源持續衰退,物種瀕危程度加劇,白鱘、長江鰣魚等物種已多年未見,中華鱘、江豚等物種極度瀕危。從2003年起,中國開始對長江流域實施禁漁期制度,宜昌以上的長江上游江段每年從2月1日到4月30日,宜昌以下到長江口的中下游江段每年從4月1日到6月30日,分段實施為期3個月的禁漁期制度。
這項制度執行13年來,在養護水生生物資源、保護流域生態環境、擴大水生生物資源養護工作社會影響力等方面起到了一定效果,但仍然沒有根本解決生物資源衰減惡化的問題。
中科院院士曹文宣說,長江天然捕撈量從上個世紀50年代的40多萬噸降至目前的不足10萬噸,在全國每年6900多萬噸的漁業產量面前,微乎其微。
在較低的產量背後,是漁獲物結構的低齡化和小型化,是捕撈難度的逐年加大和捕撈強度的逐年加強。於康震說:“長江已基本不具備漁業生產和食物保障功能,更重要的是要發揮其生態效益,承擔種質基因庫和生態寶庫的作用。”
2015年開始,中國開始調整和完善長江流域禁漁期制度,先是將禁漁期從3個月延長至4個月,使之更好地覆蓋流域水域內水生生物產卵繁殖時節,然後又將禁漁範圍擴大至淮河干流。
珠江是中國第二大河流,第三長河流,水生生物資源豐富,是中國繼海洋禁漁和長江禁漁之後的第三個禁漁期制度執行區域。但是,珠江禁漁期此前開始於每年4月1日,且為2個月的時間。
2017年2月,中國進一步對現行珠江禁漁期制度進行調整完善,同步納入長江流域禁漁期制度。與此同時,對閩江、海南省內陸水域禁漁管理作出相應規定,納入到統一禁漁行動中。
“這一系列的政策調整與完善,在為長江流域全面禁漁做準備。”曹文宣說,近年來,中國高度重視長江等大江大河水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為水生生物資源保護創造了越來越好的政策條件和社會條件。
根據2017年的中央一號文件,中國“率先在長江流域水生生物保護區實現全面禁捕”,流域內所涉及的42個水生生物自然保護區、237個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將陸續由相關部門發放禁捕證,為保護區的水生生物創造休養生息的生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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