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議員施家倫在書面質詢中表示,隨著城市發展,不少舊樓電梯老化,對於機電工程需求迫在眉睫,但當局成立專責部門進行處理卻表示未有時間表。他建議當局使用行政法規取代現時的《升降機類設備審批、驗收及營運制度指引》,增加約束力及懲罰,以保障市民日常安全。
施家倫表示,本澳現時已有機電工程學的專業認證制度,人才數量亦已滿足市場的需求,然而,法律方面只有《升降機類設備審批、驗收及營運制度指引》,當中沒有罰則規定如違規時有何處罰,在實踐中亦缺乏強制力,而且內容上存在漏洞,出現事故時亦無法釐清責任從屬。對此,當局亦明白需要正視問題,加強機電工程的監管,他質詢當局會否計劃將使用行政法規取代現時的《指引》,增加約束力及懲罰,以保障市民日常安全,同時維護澳門的旅遊城市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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