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廉政公署發表《關於文化局以取得勞務方式聘用工作人員的調查報告》,指文化局在2010至2015年期間以規避方式聘用工作人員,社會文化司長嚴申,公共部門招聘人員必須恪守合法、公正及良好行政管理的原則。
社會文化司長譚俊榮指示,文化局須於三十日內提交詳細報告,說明已執行或計劃執行的糾正措施,以遵從廉政公署的建議,嚴格依照法定程序招聘,避免重蹈覆轍。
司長下令相關人員按廉政公署建議,速依法律規定申報財產,其轄下所有部門要以廉署報告的內容為鑑。
文化局稱,高度重視廉政公署公佈以取得勞務方式聘用工作人員報告一事,即時處理,包括認真研究分析報告內容;遵從廉政公署建議,盡快採取措施,符合法律要求,立即改進報告提及的不當之處;深入調查後,從速整頓人事聘用,以及所涉及的其他行政事務;總結教訓、虛心聆聽、認真檢討、查找不足。
文化局稱,局方誠懇合作,配合廉政公署調查,認同報告中所指所須改善之處。文化局感謝廉政公署對不當之處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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