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深圳電】(記者陳立新)深圳大鵬新區日前發佈通知,要求轄區內1100餘家民宿經營者在3月底前完成民宿整治納管工作。據悉,到今年6月,深圳將推出民宿的地方標準。
民宿整治納管工作要求民宿經營者必須具備消防安全鑒定文件、房屋安全鑒定文件、同意民宿經營證明、民宿經營責任協議、營業執照、入會證明等文件。對於月底前仍未進行整改納管的民宿,將一律按照旅館業來處理。
2015年,深圳大鵬新區通過國際認證機構SGS制定了民宿的“大鵬標準”,2016年通過對民宿的合法經營、安全保障、餐飲管理、民宿文化等10個方面進行綜合評分,43家民宿成為深圳首批獲得SGS認證的民宿。
目前,“大鵬標準”正在修訂中。去年10月,深圳市市場監管委已予以立項,今年6月將在“大鵬標準”的基礎上推出民宿“深圳標準”。
大鵬民宿自2013年以來進入快速發展階段。民宿的發展明顯拉動了大鵬新區的旅遊業和當地集體經濟的發展,提高了當地居民收入。
大鵬新區民宿協會副會長董汝敬認為,納管是對當地民宿業的一次洗牌,短期內會增加民宿經營者的成本,但從長遠看有利於民宿產業的健康發展;納管和制定標準還有利於減少民宿的不穩定性,是規範民宿經營行為、保障經營者和顧客利益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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