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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補助修讀外語課程

2017-03-17 10:51
  【本報訊】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將於3月21日推出大學畢業生語言培訓利息補助計劃,鼓勵和支持具學士學位的本澳居民前往外地修讀普通話、葡語或英語的語言培訓課程,提升其語言運用能力,拓闊視野,從而為社會培育掌握多種語言的專業人才,進一步提升本澳的整體競爭力。
  資助進修三類語言課程凡為澳門永久性居民,45周歲或以下,且具有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並在本澳的高等院校或中學累計連續就讀不少於3年均可作出申請。
  申請人須於取得學士學位以外的國家或地區修讀普通話、葡語或英語,並參與由指定國家或地區獲當地政府認可的高等教育機構開辦的語言培訓課程(學位課程除外),修讀形式須為面授。
  課程為期不多於24個月,普通話課程須不少於6個月,葡語或英語課程則不少於9個月。最長補助期為2年。
  高教辦與本地六家銀行合作,分別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澳門分行)、華僑永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西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澳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澳門分行)、中國工商銀行(澳門)股份有限公司。
  該項計劃適用於上述銀行批出的學習貸款,包括學費、基本生活費及往來當地的交通費。申請人須透過高教辦網站進行登記,並經參與計劃的銀行及高教辦對其申請資格進行審批。
  利息補助期數會視乎課程期間而定,最長補助期為2年,而可獲利息補助的貸款額上限則按修讀語言類別及課程期間而定,且不超過澳門幣360,000元。高教辦將通過銀行轉帳的方式向合資格的申請者發放利息補助,課程期間按月發放每月利息的70%,而剩餘的30%則待受益人完成課程及提交證明文件後發放。如有查詢,可瀏覽高教辦網頁(http://www.gaes.gov.mo),或致電(853)8396-9201、(853)8396-9313與高教辦人員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