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終審法院昨日繼續審訊前檢察長何超明涉她貪污濫權的案件。何超明委託律師潘愛儀辯護。潘愛儀說,對案件有信心,但之前未聽過何案的審訊,對具體情況不清楚。她承認中途接,壓力更大。
終審法院恢復審訊前檢察長何超明涉及的刑事案,昨日上午傳召曾任中華文化促進會副主席的上海商人劉國平作證。劉國平表示,何超明獲前特首同意擔任促進會副主席,由於中央不許在職幹部做這些位置,何超明擔任促進會顧問。澳門特區成立 15年時,促進會曾到澳門辦活動,何超明聯絡特區政府,部分活動獲特區政府出資。控方問及何超明參加促進會的活動是否與檢察院公務沒關係,證人回應沒能力否定這個說法。
庭上出示曾獲聘任檢察長辦公室顧問、另案被告之一王顯娣的照片。證人在庭上認出照片中人是“王助理”,曾隨同何超明到北京開會。證人稱,經 1名林姓女士介紹對方為王助理。王顯娣是何超明案其餘9名被告之一,初級法院審訊案件至今,王顯娣一直沒出庭應訊。
潘愛儀對案件有信心
何超明新委任的律師潘愛儀首次出庭為其辯護。潘愛儀受訪時說,對案件有信心,但承認中途受委任,壓力更大,現時只能一邊準備審訊,一邊翻看文件。
潘愛儀認為現時證供對何超明有利亦有不利,要看最後能證實甚麼,會留待結案陳詞。她稱案件並非贏輸這麼簡單,案件牽涉很多控罪,要看是否有足夠證據證實發生了這麼多事情。
何超明姊出庭作證
何超明姊姊何德芬出庭作證。在香港天主教機構任職的何德芬稱,父親生前由何超明照顧和供養,子孫都有給錢父親“買嘢食”,她自己每月給 3、4千元。何德芬稱,父親和何超明關係特別好,曾聽父親說,用剩的錢會由何超明開戶口儲起。
證人又稱父親和外甥楊俊傑等人居於保利達花園,控方詢問,曾否聽說父親要換樓,何德芬稱曾在兄弟姊妹閒談時聽過為父親買樓,但不知曾否實際購買。她回答控方提問時稱,不知何超明以太太名義購買海天居單位。
原定作證的 3名證人只有何德芬到場,1人書面表示不出庭,案件於星期三續審。
防彈玻璃檢測每次10多萬
關於檢察院防彈玻璃檢測合同。被告之一的商人黃國威表示,提供玻璃的內地供應商每隔一段時間就會詢問是否需要檢測,他會轉告檢察院,再由檢察院決定檢測與否。
控訴書指出,涉案公司於 2005年至 2010年共承接 4次檢測服務,每次花費 10多萬元。黃國威稱,負責檢測的內地供應商人員會敲打玻璃 4角作測試。合議庭主席林炳輝質疑“搵個槌仔敲下就收 10幾萬?”,黃國威沒正面回應,只稱有很多塊玻璃要做檢測。
案件今日繼續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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