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檢查長何超明案昨日繼續在終審法院審議,一名曾在科技大學任職副院長的法律系教授作供時表示,曾在多次會議見到何超明,但沒太深入接觸。被辯方問在任教期間,是否認識曾在科技大學法學院就讀研究生課程的另案被告前檢察長辦公室顧問王顯娣,證人回應,任教期間沒特別記憶,但肯定在其他會議上留意過“王顯娣”的名字,不過相貌則無法辨認。
傳召第二名證人之前,控方表示,基於29日的庭審內容,要求增加控訴書事實,內容主要為案中另一被告商人麥炎泰為鞏固和何超明的團夥關係,從地產商人柯為湘處獲得七五折房產,折合約200萬澳門元,然後轉到何超明及妻子周小芙名下,由柯為湘承擔款項。
低價買樓花
控方指,原本800萬的海天居樓花就這樣輾轉被何超明夫婦以七五折購入,柯為湘為避免股東質疑,更以周小芙名義買單,硬食逾200萬的折扣差價,柯為湘開出的4張單據也在何超明的住所中搜出。
偷龍轉鳳換公司
另一名廉署高級調查員出庭時提供幻燈片作供,期間展示多份建議書及報價單都是由另案被告黃國威所開設的公司承接。證人指,部份機器維護費用為檢察院常規性批給,但團夥會刻意抽出部份合同,再透過三家詢價形式“偷龍轉鳳”,換成其他涉案空殼公司承接,之後再重新加入常規性批給中,以此更換公司,掩人耳目。但無論怎樣更換,都由二判公司提供實質服務,公司就從中“抽水”,高達兩成至一倍不等。
換屆前銷毀文件
另外,證人又提到在調查過程中發現在2015年檢察院換屆的前一段時間,另案被告陳家輝表示受上司指令銷毀了部份文件,導致取證存在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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