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為了讓青年社團及在教青局申請青年活動資助的非牟利組織對第19/2009號法律《預防及遏止私營部門賄賂法律制度》有更深入的認識及理解,加強社團人士的廉潔意識和確保公帑的正確使用,教青局於3月15日舉行座談會,邀請廉政公署派代表擔任主講嘉賓。教青局青年結社培訓暨輔導處陳旭偉處長、70個青年社團及在教青局申請青年活動資助的非牟利組織共百多名代表出席。
座談會上主講嘉賓首先以深入淺出的方法簡介《預防及遏止私營部門賄賂法律制度》的內容,同時因應受資助社團的日常工作可能會觸及到的一些問題,提醒大家注意違反經濟活動規範和誠信慣例的商業競爭行為屬“不公平競爭”行為;而“職務上的義務”是指由法律規定,又或透過當事人法律上的行為訂定在從事某類活動時應遵守的義務,即所謂的 “辦事規矩”;以及如何識別“行賄”和“受賄”行為及違反該法的相關刑罰等。主講嘉賓接著以短片形式展示案例,說明日常工作中可能觸犯該法的情況,並呼籲與會者須加倍留意,以免誤墮法網。主講嘉賓還建議社團應設立及完善內部管理機制,訂明“辦事規矩”,加強防範和遏制不規則行為的發生,並現場解答與會者的問題。
與會者均認為,是次講座能增加對該法律的認識,清晰自身應有的義務和責任,達到強化廉潔自律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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