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逐步整頓樓市遏炒風
【本報消息】綜觀珠海近年樓市政策持續變化。去年十月六日,珠海明確執行住房限購政策,暫停在全市範圍內向三個類型居民家庭銷售建築面積一百四十四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加強土地出讓監管,其中企業和個人競買土地保證金不得低於出讓底價五成。
十月十日,珠海要求開發企業向市價格主管部門申請商品房銷售價格備案時,應申報每套房屋價格,實行一套房一標價;同月十八日,珠海明確實行一對一認籌(即一房一認籌)政策,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應當在銷售現場、經營場所等顯著位置公示住房對取得預售許可的樓盤。
去年十二月廿三日,珠海推出五條規定,規範商品房的預售資金收取行為,保證商品房的預售資金專款專用;同月廿八日,珠海明確建立行業信用檔案及黑白名單制度,專項整治發佈虛假房源資訊騙取仲介費、服務費、看房費等費用,造謠、傳謠以及炒作不實資訊誤導消費者等八類行為,規範行業健康,清除嚴重違規企業。
今年一月廿三日,珠海嚴禁商業、住宅項目使用含有“公寓”、“家園”、“花園”、“花苑”等住宅性質的名稱,不可採取以租代售等方式銷售商業、辦公建設項目;本月五日,珠海市住規建局召開整頓規範房地產市場開發銷售仲介行為工作會議,提出進一步加強商品房預售管理、規範銷售經營行為的十項具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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