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
  • 澳廣視新聞
  • 政府消息
  • 濠江日報
  • 澳門日報
  • 力報
  • 新華澳報
  • 正報
  • 華僑報
  • 現代澳門日報
  • 論盡澳門
  • 澳門平台
  • MediaOutReach
  • 美通社
  • EQSGroup
分類
  • 本澳新聞
  • 要聞
  • 兩岸觀察
  • 華澳人語
新聞
  • 選舉涉違規宣傳五宗 卅二人重簽代表法人
  • 南海伏季休漁結束 百多漁船出海作業
  • 菲婦感染登革熱危殆 今年第六宗輸入病例
  • 房屋局加緊為經屋做契 向青怡購者發出許可書
  • 檢院對9被告裁判的聲明
  • 特首晤南部戰區政委魏亮
  • 經局講解青創援助申請條件
  • 陸澳全力追查電騙 司警絕非坐以待斃
  • 新批發市場快將運作
  • 非漢瘧疾今年首傳入
  • 負責任博彩認識度調查將開始
  • 港男涉爆竊女友疑作假證詞
  • 問題利賓納回收擴大
  • 史文工作委員會開會
  • 世旅經論壇興義舉行推介晚宴
  • 井岡山幹部教育學院 澳同學會成立弘揚愛國
  • 宋碧琪重申繼續為民喉舌
  • e行卡•澳門通首發
  • 施家倫建議炒庸官還富於民
  • 陳明金盼來屆立會積極 完善公共利益民生法案

選管會不能強指引媒體報導選舉

2017-04-14 04:54
  【本報訊】立法會選管會主席唐曉峰前日在選舉指引簡介會議員專場上表示,今屆指引較往屆少,選管會認為按選舉法規定,針對需要具體落實執行的事項才訂出指引,違反指引將被控加重違令罪。
  唐曉峰稱,選管會分析後,認為法律不容許就媒體報導選舉發出強制指引,傳媒報道體現新聞自由。宋碧琪議員表示,現任議員任期至今年 10月,如何界定廣告是以議員身分或候選人身分張貼?唐曉峰稱,需視乎涉及的是否正常工作範圍,以及與宣傳選舉有否直接關係。議員關翠杏認為,不少人士透過“朋友圈”宣傳個人工作,選管會如何阻止,唐曉峰稱,要引起公眾注意需要有一定涵蓋面,目前尚未嚴厲到要禁止朋友間的分享,不過若涉及大範圍宣傳,歡迎市民舉報。
  是否社團榮譽會長總有人知
  新選舉法規定候選人在選舉前 1年內曾於社團擔任職位,包括榮譽職位,社團在選舉日及之前 15天內舉辦類似 “請食飯”的福利活動時需要申報,候選人參與社團的活動也需申報。
  議員黃顯輝在選舉指引簡介會上表示,社團榮譽職位毋需登記,甚至未經當事人同意就被委任為榮譽職位。議員麥瑞權提出自己也不清楚是否一些社團的榮譽會長,在選舉前登報脫離所有社團的榮譽職位是否可行。廉政專員張永春表示,法律對榮譽會長身分的成立沒明確訂定,登報紙也無法解決,操作時會因應實際情況。他指出,候選人是否社團的榮譽會長,“一係社團知,一係被邀請的人知,總有一方知”,為了避免違反申報義務,他提醒候選人在今年 9月2日至 17日內參與有關福利活動時要 “醒定的”,候選人和社團需要問清楚和查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