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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家偉:以爲王是檢院職員

2017-04-19 06:35


    登入檢院電腦系統可撥內線電話

    胡家偉:以爲王是檢院職員

    【本報消息】何超明同伙案,初院昨日下午傳召檢察長辦公室顧問胡家偉作證。他曾與被指是“隱形顧問”的王顯娣(第八被告)在同一房間辦公,但數月間僅見她出現兩三次,每次不超過一小時。

    數月出現無三句鐘

    胡家偉二○一三年三月入職檢察院。他供稱,當時獲安排到獲多利十六樓一個辦公室工作,房中有兩張檯,他選擇了靠門口的一張,另一張檯一直以為無人使用。入職一個月後,一名女士進入房間並打開了另一張辦公檯的電腦。當時雙方均愕然。胡家偉介紹自己是新入職的顧問,對方自稱“王小姐”,表示“你繼續做嘢,唔使理我。”約三個月後,胡家偉獲安排到另一獨立辦公室工作,便沒再見過該女士。庭上出示王顯娣相片,胡認出“王小姐”正是王顯娣。

    上述的數月間,胡家偉僅見過王顯娣兩至三次,她處理一些簡單的文書後便離開,每次逗留時間不足一小時。其辦公檯除電腦及打印機外,並沒有其他個人物品或工具書,甚至連筆筒也沒有。從她可通過保安、登入電腦系統及曾撥打內線電話,判斷她是檢察院職員。但院內的內線電話表中並沒有王的名字。

    覺教員休息室古怪

    胡家偉續指未見過王顯娣全天工作。法律上沒明確訂定顧問制度,但顧問等同領導主管職級,故雖沒有固定上班時間及不計算超時工作,但每周工作時間理應不少於三十六小時。

    同在獲多利十六樓的“教員休息室”,他供稱當時已覺 “有啲古怪”,該處面積大,但僅見三人(本案第一被告黃國威、第四被告林浩源及一位中年女士)經常出入,又沒有公司水牌,當時不知是檢察院租用。檢察院是以門卡出入,該室則設電子密碼鎖。表示檢察院屬較敏感部門,故會留意上述問題。但縱使感奇怪,當時並沒深究,認為領導層知悉有關情況,若有問題應由上級處理。

    王無參與英國追贓

    胡家偉亦提到,以往下班時段,他與前司法輔助廳長林伊娜及林浩源曾多次相遇,但不見林依娜及林浩源有任何交流,不知兩人是姐弟。辯方律師問及,是否代表兩人刻意隱瞞親屬關係?胡家偉回應指,此交由法庭判斷,他只是陳述事實。

    據胡了解,王顯娣並無參與就“歐案”向英國方面的追贓工作。現職檢察官陳錫豪作證時稱,何超明曾說一位王姓女士會協助追贓,但沒有提全名及具體內容。在陳的追贓工作中,並無接觸過這名王女士,有關翻譯工作本已有人負責,不需要尋求他人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