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早前61個經屋家團被房屋局強制收樓,目前已有2單官司進入司法程序。多名業主昨日到政府總部遞信,他們表示,房屋局沒出面與業主解釋,唯有向特首求助,希望討回公道。
舊人舊制承諾不兌現
好不容易等了10年才有經屋,沒想到入住幾年,屋契還未到手,就被房屋局逼遷,這些家團當年申請經屋時按照"舊人舊制"行事,沒資產審查,也沒收入上限規定,如今申請屋契時,房屋局卻拿出新經屋法資產規定,審查業主資格,家團中所有成員要一併審查。
屋契拖太久 合法變違法
根據業主代表初步統計,目前已經有超過100名業主接獲到房屋局函件,要在15天內提出聲明異議,否則會被收回經屋。部分業主已經向房屋局提告。經屋業主廖先生批評,歸根究底是房屋局處理經屋屋契太慢。
新舊法不同 牽連範圍廣
經屋法分別在2011年和2015年修訂,現行法律規定,經屋戶除須符合申請資格外,到做契時還須接受第二輪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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