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被級法院昨日繼續審訊與何超明案有關9名被告的案件。合議庭傳召了現任檢察長辦公室人事財政廳廳長李凱旋作證。
李凱旋稱,自己通常只注意建議書內容,通常不會特別留意價格及承辦公司。
李凱旋稱,在工作過程中,發覺2011年後,案中另一被告時任檢察院綜合管理組主管陳家輝多次以"服務良好 繼續沿用"為由,在多個毫不相干的領域上將服務直接判給案中第一被告黃國威開設的同一間公司,有違法嫌疑,於是向陳家輝反映,"法律應該不是這樣理解",陳家輝只回應"沒問題"。
控方問,到底黃國威開設的公司"力基"承辦了多少項服務時,李凱旋"嘩"出聲,表示數不清楚。
對於王顯娣,李凱旋表示知道王顯娣兩度入職檢察院,第一次入職時被上級要求以"機密"處理,李凱旋多年來未曾見過王顯娣工作,只在出差中見過一面,但當時王顯娣已辭去檢察院職務,卻隨同何超明出差公幹,對於王顯娣的身份以及她當時是否用公帑出差,至今仍然存有疑問。
李凱旋稱,王顯娣在出糧系統中以"WX"作代號,以支票出糧,放假不經人事財政廳處理,多年來王顯娣實際工作多少天,無法考證,她向黎建恩詢問,黎建恩只表示,王顯娣只需向何先生負責,全部由何超明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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