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動消防協助清理易燃物品
和樂街垃圾堆積存隱患
北區社諮委反映,涉及大廈公共地方如公共走廊、天井等地方,經常發生因缺乏有效管理而衍生衛生等問題,期望立法會盡快審議及落實樓宇管理的相關法律,以便有效監管大廈的公共部分。
自覺履行管理責任
委員鄭鑒康表示,和樂街接近國富、國豐兩幢大廈一側堆積大量裝修廢物及家居垃圾,甚至有廢棄車輛、數罐燃氣瓶,同時有不少電單車放置樓底走道,阻礙通行,影響公共衛生,亦存在易燃物品安全隱患。由於位置處於街道及大廈連接處,加上大廈業主會和管理處沒有履行足夠的管理責任,現得消防部門協助下,燃氣瓶等危險物品已被清理,但大件垃圾等仍然保留。
類似問題在本澳經常發生,鑑於當局早年提出《分層建築物共同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及《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法》等大廈管理法案仍未真正出台,令大廈管理存在盲區,建議立法會盡快審議及落實樓宇管理的相關法律。同時促請有關部門盡快協助清除上述大件垃圾,移走廢棄車輛,減少蚊蟲孳生;加強官民合作,做好大廈管理宣傳,推動居民自覺履行管理責任和承擔相關義務。
加強宣傳環境衛生
委員陳智榮收到市民反映,指靠近中葡職中,由馬場東大馬路入永華街方向的垃圾站,每到傍晚便經常堆滿各類大型垃圾和雜物,且常常堆滿後便傾倒在馬路,摩托車駕駛者有多次被垃圾阻擋,發生意外,尤其是在下雨天時更為危險。
另有指和樂大馬路近筷子基巴士總站的垃圾桶,常在凌晨時分被發現放置在馬路上,影響駕駛者安全,期望民署解決問題。他建議相關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增設大型垃圾收集站,以解決衛生情況及道路行駛安全。同時加強巡視垃圾站點情況,根據市民擺放大型及大量垃圾,進行登記和計算垃圾站點的使用量和影響,並加強宣傳環境衛生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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