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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稱拍下違法行為 應交調查機關處理

2017-05-12 04:26
  【本報訊】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司主任馮文莊昨日表示,拍攝私人地方不一定違法,但若拍攝內容涉及違法行為,應交給調查機關,若放上網路和轉發,則超出法律賦予的權限。
  有動物保護團體負責人被舉報在社交平臺轉發虐狗片段。馮文莊稱不能評論正在調查的案件,但個資法規定,若拍攝私人地方,必須經當事人同意才可在媒體發放。他認為若將涉及違法內容的影片轉交調查機關作為證據,已達到檢舉目的。他反問繼續在社交網站發布有何目的。
  馮文莊稱,不管是在社交平臺或是否設限,資訊只要在網上發布,已如 “潑出去的水”,無法制止流通。
  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去年調查個案上升 4成半,個資辦主任馮文莊稱,大部分個案與網絡和社交媒體有關。馮文莊舉例,有人在網上售賣物品,因不滿買家走單,在社交網站上公開買家的個人資料和通話記錄,最終賣家被罰款 8,000元。
  馮文莊稱,隨著普羅大眾對個人資料保護和重視私隱程度增加,加上電子和社交媒體普及,資訊流通比過去容易得多,市民可能在發放資訊時沒有注意訊息內容,引致他人不滿而投訴,亦有人以社交網站發洩不滿,都是觸犯個資法的普遍情況。
  山頂醫院病歷散馬路事件歸檔
  山頂醫院丟棄垃圾期間將病人病歷散落馬路事件,個資辦經調查後,決定歸檔和發出改善建議。
  事發於 2015年 10月。個資辦主任馮文莊稱,經調查,當時院方員工沒有按指引處理病歷,清潔公司在收集垃圾途中,將其中 1袋病歷散落路上,散落的包括血液化驗報告、病人身分證和出生資料等。不過,因山頂醫院原本已制定規管制度,事件被及時發現,無給具體人士造成傷害,涉案人員已停職,院方已檢討程序,完善指引和工作程序,故決定將事件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