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申請外僱同時聘經培訓本地人
李靜儀:中壯年求職受歧視
【本報消息】議員李靜儀指出,《勞動關係法》明確規定平等就業原則,包括不得年齡歧視,但現實上仍有不少年長和中壯年的本地居民求職時受到年齡歧視。近日有居民向她投訴,餐飲酒店等行業充斥外僱的同時,存在歧視中壯年人的情況,其因為原任職企業結業而要另找工作,但想搵份長工甚為艱難,即使已在勞工局登記或參與大型招聘會,但多數沒有回音,更發現部分職位聘用條件明顯低於市場價格。
李靜儀稱,根據官方統計資料,去年與一四年比較,四十五歲以上的失業居民及就業不足居民人數均有增加,顯示經濟環境下行,中壯年或年長居民就業確實遇到不少困難。當局應有實際效果的政策措施,做好就業轉介配對工作,過程中並須監察是否存在年齡歧視或刻意壓低聘用條件的狀況,以協助居民獲得工作機會。
她提出書面質詢,當局一直表示關注中壯年居民的就業情況,然而實際個案和數據均表明,必須加強本地居民尤其中壯年人士的就業輔助工作,包括重點監察職場內存在的年齡歧視情況。當局有何具體措施保障本地居民的就業權益,讓他們不因年齡而受到歧視或排擠?
同時,透過政策措施要求申請輸入外僱的大企業必須聘用合適或經過培訓的中壯年人士,將可具針對地輔助居民解決就業困難。當局在開辦培訓課程、開展在崗培訓計劃等有何新構想,以具體協助中壯年居民穩定就業和提升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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