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議員梁安琪指現行旅遊警示系統欠善,當局會否廣徵民意,將之完善,同時保障消費者與旅遊業的權益。
梁安琪表示, 市民生活水準的提高,越來越多人出外旅遊,旅遊業較發達的地區,如鄰埠香港早在2009年建立完善的外遊警示制度,在2010年菲律賓發生劫持香港遊客事件、2015年韓國爆發中東呼吸綜合症疫情以及早前世界多地爆發蚊傳寨卡病毒時,港府根據相關事件性質及時發佈不同級別的旅遊警示,並與旅遊業議會合作,向未出發的旅遊團適切退款,或安排退團,保障計劃前往相關旅遊目的地的港人出行安全。她本人曾多次促請當局參考鄰近地區經驗,建立旅遊警示系統,讓市民評估出行情況。
梁安琪說,由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旅遊警示系統》正式生效,覆蓋77個國家或澳門居民的旅遊熱點,基於新型恐怖主義、惡劣天氣、安全問題或公共衛生等問題而引發的安全形勢,分為三個不同的級別。但此警示僅用作為危急情況指標,不具禁止性,亦未有相關的退款、退團機制。市民若根據旅遊警示系統的資訊取消旅遊計劃,可能難追回費用,容易引起業界與消費者糾紛。旅遊業同時質疑當局建立旅遊警示系統前為何未諮詢他們意見,導致覆蓋國家、地區大多並非本澳居民常去之地,難發揮作用。
梁安琪質詢當局:
1.對於旅遊業界普遍表示,旅遊警示覆蓋的國家地區大多並非本澳居民常去之地,且對一些空氣受嚴重污染的霧霾城市未有提示,當局如何看待?有何改善措施?
2.當局會否廣泛諮詢社會、業界意見,研究制訂完善的旅行團退款機制,根據不同的危機級別分別訂立不同的退團、退款比例、改期、轉換目的地等條款,避免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消費者權益受損或消費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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