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經濟財政司長梁維特昨日表示,修訂採購法將於明年第三季展開程序,採購法修訂取向是讓公眾有效監督政府採購,希望採購過程公開透明廉潔。
立法會昨日召開全體會議辯論採購法。提出辯論的議員麥瑞權認為採購法存在缺失,條文含糊不清,嚴重滯後,成為腐敗溫床,必須盡快修改。馬志成議員表示,內地即將加入世貿的政府採購協定,政府修訂採購法可參考協定內容。
梁維特列席立法會辯論會議表示,修訂採購法前,經濟財政司轄下部門已公開採購資訊,採購財貨勞務凡超過 75萬元、工程採購超過 250萬元須公開,較運輸工務司提出公開資訊的金額標準更低,因經財司轄大宗採購較少,希望推動過程中吸收經驗,平衡透明、社會監督和行政效率,作為修法依據。歐盟在與本澳會議中曾提出世貿的政府採購協定,特區會參考有關意見,未來會推動電子採購。
他稱,當局已要求財政局儘快消化、學習和研究廉署及審計署的報告及指引,在符合現行採購法下,推出採購指引,以便政府人員按統一標準工作。
梁維特重申修訂採購法計劃於明年 (2018年) 第 3季進入立法程式,會聽取公共部門人員意見,希望修訂後的採購法符合社會需要及可操作,若力所能及,會盡量推前修法。
梁維特表示,修訂採購法將提升免公開採購門檻,嚴格規範書面諮詢(價格)和口頭諮詢(價格)。他稱,採購人員不深入了解採購法,容易犯規,因此修法必須清晰,讓負責人員嚴謹按照法律採購。
至於有部門以“斬件”形式規避公開採購門檻,梁維特表示,由於相關金額多年不變,操作的同事可能貪圖方便,斬件採購,相信修法提升金額後,能避免斬件採購。
梁維特還稱,現行採購法沒具法律效力的中文本,這是政府面對的問題,不同法律顧問對條文解釋有異,希望透過培訓,明訂指引,讓政府人員明瞭法律,根據收廉署及審計署的指引及意見,進行採購。政府對一些已出現等問題會引以為鑑。
梁維特稱,政府計劃透過財政局各公共部門收集具條件的供應商及承建商資料,設立總資料庫,讓公共部門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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