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績效汰劣留良
施家倫促公佈官員評審標準
【本報消息】違規請人、規避招標、隨意掘路……一份份廉署及審計報告,揭出政府施政千瘡百孔。不過政府日前公佈,去年領導人員總體表現優,只有百分之一官員表現“有待改善”。議員施家倫主張應公佈評審詳情,對好官來說是鼓勵、對庸官來說是壓力,更應淘汰“不合格”官員。
僅1%官員不合格?
特區政府施政孰優孰劣,自在人心,不過去年政府則自評甚高。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日前在立法會公佈領導人員去年的評審結果,在“執行上級所訂定的指示及實現既定目標的能力”、“領導及管理所屬部門的能力”、“執行公務時的道德及責任感”三方面,均僅得約百分之一官員“肥佬”、表現“有待改善”。
對於評審制度,施家倫指出政府沒有公開其指標,難以評價是否客觀。但就有關數據來看,則三個方面都存在“有待改善”,也就是“不及格”的官員。而且平均分別有百分之三十四、百分之十一和百分之七的官員在上述方面,表現僅為“尚可”、“及格”水平,意味着領導人員在執行上級指示、落實施政目標、管理能力和道德責任感方面,都有一定改善空間。認為當局應交代如何處理這些“不合格”官員,須有一定處罰,甚至予以淘汰。至於“尚可”、“及格”的官員,須回應是否有培訓計劃?如何提升他們的施政能力?
孰優孰劣公眾難知
施家倫主張,官員為民服務,作為公共行政人員,須負政治責任,其評價結果更不應當作機密、“收收埋埋”。促政府公佈評審詳情,讓公眾知悉誰優誰劣,對做得好的官員來說是鼓勵,做不好的則形成壓力、予以改進。市民也可以從中更深刻體會到政府善治的決心。
他並認為,未來應進一步擴大部門評審範圍,將各部門廳處幹部的評核與其獎勵和提拔掛鈎,並且設立末位淘汰機制,應獎勵有積極作為的官員,不作為、亂作為的庸官則應該落台。並建議以試點將部分局、廳、處的職位面向社會甚至全球公開甄選,拓寬官員選拔渠道,透過合同條文約束強化績效考核和官員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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