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由7月1日起,珠海「看大病住院費用最高可報銷72萬元」將正式實施,新政落地後,可為參保人個人掏腰包的住院費用最多減負近10萬元。
據悉,2016年7月1日珠海市實施了《珠海市基本醫療保險辦法》,將城鎮職工、異地務工人員、未成年人、城鄉居民等各類群體的醫保政策整合在一個制度框架內,並大幅提高了城鄉居民醫保待遇,將原城鄉居民醫保住院支付比例從最低的50%(原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特殊人群在三級醫院住院報銷比例)提高至90%,實現了城鄉居民與企業職工醫保門診、住院報銷同等待遇。同時,珠海市所有基本醫保參保滿一年以上的參保人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統一調整為62萬元。
2017年珠海市將「醫療保險年度最高支付限額提高至72萬元」列入十大民生實事中。今年5月,珠海市人社局又出台了《關於珠海市醫療保險住院費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額有關問題的通知》,再次提高參保滿一年以上參保人住院費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額至每社保年度72萬元。
珠海市人社局表示,目前,珠海市基本醫保參保人住院醫療費用每社保年度的基本醫保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為30萬元,隨著醫療技術進步及醫療消費水準逐年上漲,醫療費用超過支付限額的參保患者不斷增加,其個人自行負擔的醫療費用也相應增加,給參保人個人及家庭帶來較大困難。為解決這些問題,擬調高基本醫療保險住院費用統籌基金每社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額至40萬元,同步調整補充醫療保險高額費用補償範圍。調整後,參保人醫療保險政策範圍內住院最高支付限額達到每社保年度72萬元。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