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6月20日電】澳門司法警察局20日發表致全澳門學校及家長的公開信,指近期出現的“牙籤弩”對他人身體造成傷害,可能觸犯澳門刑法典,呼籲家長制止子女購買玩耍,校方禁止學生攜帶。
澳門司法警察局在信中稱,近期鄰近地區出現一種名為“牙籤弩”的武器,雖然設計貌似玩具,但功能和真弩一樣,可將牙籤當箭射出,威力巨大,具具傷害性。青少年對新鮮事物充滿好奇心,一旦貪玩誤射,可能傷害他人、尤其會傷害眼睛。
公開信稱,倘若使用這武器傷害他人身體,可能會觸犯澳門刑法典第262條規定的“禁用武器及爆炸性物質”罪,後果非常嚴重。司警呼籲校方禁止學生攜帶這武器返校,同時轉告家長高物件極危險,會對身體造成傷害,為保障子女安全,必須制止子女購買或玩這武器。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