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面“消失”真的無從得知?
文化局要求六國飯店業權人“恢復立面”,但原來業權人二度遞交的建築計劃,均是建議按原貌“重建立面”,文化局亦發出同意意見,換言之,文化局早已同意拆卸重建立面的建築計劃,拆毀現存立面只是遲早之事。
值得指出的是,建築計劃雖已獲批,但要拆卸立面,仍要向工務局申請拆卸動工准照,獲批後才能動工。文化局從無收到任何有關六國飯店的拆卸計劃,可見至今仍未批准拆卸立面。換言之,倘要阻止立面重建,仍可在“拆卸准照”關卡攔截。但是已批建築計劃,是否有足夠理據阻攔拆卸?倘立面損毀嚴重,又是否有保留的意義?
立面結局尚屬後話,但立面損毀已成事實,惟究竟是自然剝落,抑或人為破壞,始終各有各說;現時立面的損毀情況亦無從得知。公眾期盼文化局報告解答謎題,但原來該報告只是梳理飯店變化情況,未能釋除公眾疑惑,文化局更似無尋根究底之意。立面消失的羅生門應由哪個部門調查?未知破壞的“兇手”是人定天,可否報案?抑或乜都唔做,由得時間沖淡一切,石沉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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