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初級法院繼續審訊前檢察長何超明案其餘 9名共犯的案件控方昨日結案陳詞。
控方指被告之一、檢察長辦公室前主任黎建恩在庭上辯稱與案無關講大話,指黎建恩處事細心,聽從何超明指示,他在案中的角色是為何超明剷除判給項目過程的障礙。
檢察官稱,案中出現的“黃紙仔”是何超明對黎建恩及另一名被告、檢察院綜合管理組前主管陳家輝的指示工具。他們避開正常招標的制度,想盡方法將項目判給涉案公司,不法收取利益,當中透過過河濕腳的詐騙手段,涉及的合同 1,300多份。
案件審訊接近5個月。控方結案陳詞分為幾部分,包括指控時任檢察長何超明與當時他下屬王顯娣詐騙,以及有組織犯罪。
控方稱,案件涉及前檢察長何超明,檢察院揭發醜事,自揭瘡疤需要很大勇氣,難免影響檢察院形象,深信檢察院忍痛處理傷口後,有復原一日。檢察院維護法治不能停下,讓公眾知道澳門是法治社會。
昨日出庭的被告包括檢察長辦公室前主任黎建恩和被羈押的商人黃國威和麥炎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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