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消費者委員會2017年上半年處理各類個案共有2,451宗,其中包括761宗投訴, 1,677宗查詢及13宗建議。
前五類投訴三百宗
前五類投訴依次為電訊服務(76宗)、通訊器材(63宗)、公共交通(59宗)、珠寶首飾(54宗)及電器用品(48宗),以上個案數量約佔上半年投訴個案總數的四成。
電訊服務中約四成是關於月費計劃與漫遊數據收費的爭議,服務質素的投訴有三成半,佔了該類投訴七成半。
通訊器材主要在手機質素與售後服務,這類投訴共有40宗。
公共交通投訴接近六成投訴的士司機濫收車資與服務差,珠寶首飾投訴是購買了非足金成色首飾引起爭議。這類投訴增加。
消委會指出,根據本澳法例,足金金飾的黃金含量純度不得少於千分之990,商號售賣低於以上黃金含量純度的首飾時,例如“18K金”或更低的黃金含量純度的首飾時,通常不會以當天飾金牌價計算金飾售價,而以定價出售,消委會建議消費者購買非足金黃金首飾時考慮其黃金含量純度與實際價值,商號必須依現行法律規定,標示黃金首飾黃金含量純度,及將純度標註在單據內,同時應標示及說明是否回收非足金首飾。
至於與房地產有關投訴個案,2017年上半年比2016年同減近九成,這與消委會加強與內地,尤其鄰近省市消保單位的合作有關,減少了本澳居民因不諳內地法律或實況在內地購買商品房引起的爭議。
預繳消費與網購投訴
預繳式消費與網購投訴分別有29宗與20宗,主要是投訴美容服務與網上訂購機票引致的爭議。
消委會稍後在消委會出版的《澳門消費》公佈2017年上半年投訴個案詳情,方便市民查閱,請留意消委會有關的出版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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