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管下 業主或加租一成五
【本報消息】對於政府有意修訂租務法例,澳門地產發展商會會長陸惠德表示,新法文本對業主有不少約束,但未見解決租霸問題,部分業主或因感到不便而不出租住宅,令整體租盤供應減少。租客需求無減少下,反而刺激租金上升。
陸惠德表示,政府計劃修訂的租務法例,欠缺實際操作性,既限制業主權利,對租客亦未必有利。市場經濟下,租金自由調節,可升亦可跌。例如過去兩年經濟由高峰大幅下行,業主與租客共度時艱,協商減租。部分區域舖位租金大跌,最多跌四、五成,全由租客、業主自行協商。新法通過後,考慮可能限制租金加幅,業主未必會同意大幅減價。
此外,租約三年內業主不得單方面終止,租客卻可隨時搬走,權利、義務欠缺平衡;公證認筆跡則欠缺現實操作性,不符合地產業靈活運作的特點。業界憂慮新法實施後,業主感覺麻煩,不出租房屋,令市場供應減少。租客需求不減下,反令租金上升,具體加幅則視乎租盤供應減少幅度,但估計至少加租一成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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