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陳列煙品 車站劃線辨煙區
當局企硬處理賭場吸煙室
【本報消息】新修訂《控煙法》於明年一月一日生效,其中包括在巴士站劃十米禁煙範圍和調升罰款等。預防及控制吸煙辦公室主任鄧志豪表示,當局正考慮在巴士站內,用劃線的方式識別非吸煙區。至於法律生效後一年內設立的娛樂場吸煙室,鄧志豪表示,各娛樂場應按照當局的指引設立吸煙室,當中不存在“彈性”。
《控煙法》新修訂的內容包括,將電子煙納入管制、增加禁止銷售煙草地點、限制煙草製品展示、在巴士站劃十米禁煙範圍等。鄧志豪表示,現時世界各地對電子煙都有不同程度規管。有意見更指,青少年會透過電子煙接觸“真煙”,本澳於明年開始禁售電子煙,但持有或於外地購入則不屬違法,禁煙範圍同樣適用於電子煙。
改給煙草清單
未來會全面禁止在娛樂場銷售煙草,非專賣煙草的場所禁止陳列煙草製品。即超市、便利店、士多、流動攤位等日後均不能陳列煙品,改為向消費者提供一份“煙草清單”。
該清單僅展示煙品側面,旨為減低煙草包裝的吸引力,削弱對青年人的影響。當局考慮在候車亭內,以劃線的方式識別非吸煙區,讓居民清楚知悉巴士站內的禁煙範圍。
不存彈性執法
至於法律生效後一年內設立的娛樂場吸煙室,鄧志豪表示,現時正與有關部門討論相關申請手續和細則,適時會向社會公佈詳情。雖然本澳各間賭場的硬件設施各有不同,但每間吸煙室應按照當局的指引設立,當中不存在“彈性”,不符合要求者有機會撤銷申請吸煙室。
在禁煙地點吸煙的罰款,亦由現時四百至六百元,調高至一千五百元。鄧志豪表示,自二○一二年一月一日至今年六月三十日,控煙執法人員共巡查場所為一百四十六萬間次,平均每日七百二十七間次,累積檢控人次達四萬一千八百四十五。當中約六成二為本澳居民,其餘為遊客和外地僱員。
呼籲全民控煙
問及會否派員駐留娛樂場?鄧志豪指出,做法所需的人手多,成效也未必明顯,建議娛樂場的職員和其他人士更多向當局舉報。強調控煙是一個工程,不是一個工作,一個政府部門不能成事,必須全民配合才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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